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城市配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区航空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加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各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1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693764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城市配电网建设工程(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2.3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控制价为3693764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693764元;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8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电力部颁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以上(含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公告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公告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同类型的电力工程企业施工业绩。
3.5 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规定颁发的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的规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提前通知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提供图纸。
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