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城关镇污水处理站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废水)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SRXB-2026-007)
大通县城关镇污水处理站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废水)运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城关镇污水处理站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废水)运营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控制价:230000.00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括: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1年
2.3 服务地点:大通县城关镇污水处理站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能力,熟悉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考核制度;项目运维人员须具备对应运维相关业务能力并持证上岗,能够胜任本项目驻场运维工作。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资金、技术、人员、备品备件保障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等不良状态。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产权抵押查封等影响本项目履约的情形。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西宁市环境信用评价考核结果证明材料,需为蓝牌及以上。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承诺:所提供服务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提供的运维服务无产权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售价:5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