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院信息化若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受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宁波中院信息化若干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招标内容
标项一 服务内容:宁波中院集约化系统外包运维服务,最高限价:400000元,数量:1项。
标项二 服务内容:宁波中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最高限价:150000元。
标项三 服务内容:中心机房动力环境设备维保和远程监测服务,最高限价:165000元。
标项四 服务内容:安全设备特征库及软性升级授权服务,最高限价:18465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于采购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发售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发售地点:宁波。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汇完款之后将购买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文字版,汇款截图)以邮箱形式发送至邮箱。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开标地点:宁波市。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