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花城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柴油及天然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花城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柴油及天然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伊宁市花城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包一:新能源车328辆冬季采暖所需柴油,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及说明。
包二:56辆燃气车审验及营运所需天然气,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及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一:车用柴油定点加油服务;
(002)包二:车用CNG天然气定点加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一:车用柴油定点加油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审计公司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保完税证明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2.特定资格要求:包一: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柴油;同时投入本项目的加油站点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运输要求:包一:投标人自行负责站点油品配送的,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第3类易燃液体;若委托第三方承运油品至站点,须提供长期承运合作协议,且承运单位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第3类易燃液体。
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的截图)。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19时30分。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份,概不退换,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