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盘式干燥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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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盘式干燥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招标人:南通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南通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盘式干燥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包号:/
3.项目名称:南通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盘式干燥机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28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采购盘式干燥机一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深化设计图纸确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全部设备进场,安装完成后20日历天调试完成。
7.验收标准:在具备验收条件后,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一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关于分包、转包
4.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4.2限制分包
(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任何工作内容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2)若需分包的,投标人需将分包人的资质提交招标人审核及备案。分包人需具备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或劳务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6.具有新能源行业同种设备的供货业绩(原件备查)。
7.必须响应甲方要求按甲方进度需要提供足额人力资源进行加班及倒班(投标文件必须有应对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采购文件。
3.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具有新能源行业同种设备的供货业绩(原件备查)。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14时00分;
4.2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本项目投标资料分两部分(电子邮件发送、纸质资料快递):
4.4.1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一起压缩,加密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逾期未能接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请确保在2026年11月18日14时00分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招标代理未在此规定时间内收到本项目相关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4.2各潜在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天将纸质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套(正、副本)盖章并注明盘式干燥机快递给招标代理公司。逾期未能接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3开标采用远程开标方式,开标会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届时,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压缩文件密码解压投标文件,向各投标人公布开标内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