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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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贵州

1.项目名称: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X2026CG081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采购主要内容: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数量:1批。
采购预算:40万元/年;
最高限价:40万元/年;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二年。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6年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和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和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1.7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为证明材料;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
1.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采用网上报名的,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获取。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8.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9月15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9月15日14时3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