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内蒙古
时间:2026-09-03
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JYCZB26-014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9.03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产后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产后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产后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提供财政部批复的决算等;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 其他资质要求:
a. 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b. 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书面声明。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月3日17时00分到2026年9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递交至呼和浩特市。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