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财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项目法律服务律所机构库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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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受长沙市长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财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项目法律服务律所机构库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长财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项目法律服务律所机构库入围项目

2. 委托代理编号:HNZG-2026-006

3.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切实加强长沙市长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偿项目的追偿工作,公司现通过公开发布邀请公告,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本次供应商入库择优确定入围单位,入围总数不超过5家;经评审合格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本次入库征集终止,另行重新组织征集;有效合格供应商3家及以上、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入库;超过5家的,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取5名入围,建立公司代偿项目外聘律师事务所机构库,为公司代偿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协助公司处理相关涉法事务。在合同期内,受聘律师事务所及指派律师的管理及考核等工作由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组织。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

1.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长财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项目法律服务律所机构库入围项目
数量:1项
预算:/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3年(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为1+1+1模式,即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可续签一年,但续签需以履约评价结果评为优为前提,如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均为优的,采购人有权按原有的服务费用标准及原合同条款续签一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

a. 总所正式盖章《投标唯一授权书》;

b. 总所承诺函:对分所本次投标、履约、违约责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c. 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注:同一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总分所不得同时投同一项目。

2.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3.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国家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均可),且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提供律所或司法部门盖章的证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8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资料每套售价4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2026年09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线上参与开标/磋商过程。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