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总工会机关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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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YPT202609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坻区总工会机关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总工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宝坻区总工会机关食堂服务项目,服务期二年。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认一家餐饮服务企业为采购人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坻区总工会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坻区总工会机关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
A.现场: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缴费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B.网络:(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方式汇至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2)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获取文件+单位名称,并联系代理机构沟通获取文件事宜。
售价:500元(人民币)/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