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标段一:小时工服务外包;标段二:客房清洁服务外包;标段三:PA(公共区域)服务外包;标段四:管事部服务外包。通过本次招标建立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库”,使用单位包括运营公司、下属分公司及项目点(包括长江之舟酒店分公司、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分公司、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龙山湖酒店分公司、不动产服务分公司、扬子江公寓分公司等)。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一:小时工服务外包;
(002)标段二:客房清洁服务外包;
(003)标段三:PA(公共区域)服务外包;
(004)标段四:管事部服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一:小时工服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23年8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劳务外包服务(小时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须能反映服务对象、签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入库(中标)后,招标人(使用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入库(中标)供应商,如招标人(使用单位)发现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招标人(使用单位)要求的服务或给招标人(使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使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和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d)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6、投标单位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标段二:客房清洁服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23年8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劳务外包服务(客房清洁)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须能反映服务对象、签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入库(中标)后,招标人(使用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入库(中标)供应商,如招标人(使用单位)发现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招标人(使用单位)要求的服务或给招标人(使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使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和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d)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6、投标单位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标段三:PA(公共区域)服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23年8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劳务外包服务[PA(公共区域)]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须能反映服务对象、签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入库(中标)后,招标人(使用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入库(中标)供应商,如招标人(使用单位)发现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招标人(使用单位)要求的服务或给招标人(使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使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和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d)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6、投标单位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标段四:管事部服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23年8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劳务外包服务(管事部)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须能反映服务对象、签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入库(中标)后,招标人(使用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入库(中标)供应商,如招标人(使用单位)发现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招标人(使用单位)要求的服务或给招标人(使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使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和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d)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6、投标单位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3日12时0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为方便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网上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两份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及详细的文件费用开票信息(必须注明普票、专票,需要开具专票的,必须提供企业名称、税号、企业地址、企业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户的开票信息)同上述材料一并发送。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须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及手机号”。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标段(接受电汇转账,可个人账户付款,汇款时须备注标书费-单位名称)。
2、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所需材料至指定邮箱或未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指定账户的,均视为其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所需材料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则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5、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一:小时工服务外包;
标段二:客房清洁服务外包;
标段三:PA(公共区域)服务外包;
标段四:管事部服务外包。
通过本次招标建立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库”,使用单位包括运营公司、下属分公司及项目点(包括长江之舟酒店分公司、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分公司、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龙山湖酒店分公司、不动产服务分公司、扬子江公寓分公司等)。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
标段一(小时工服务外包):平日26元/人/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52元/人/小时;临时厨师、炉灶、冷菜和点心厨师420元/人/8小时,案板、蒸箱厨师360元/人/8小时;
标段二(客房清洁服务外包):平日24700元/人/月(每日班次8小时制,不含用餐时间);
标段三【PA(公共区域)服务外包】:5600元/人/月(每日班次8小时制,含0.5小时用餐时间);
标段四(管事部服务外包):6900元/人/月(每日班次11小时制,不含用餐时间);5700元/人/月(每日班次8小时制,含0.5小时用餐时间)。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