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韵达宝鸡快递科技园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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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ZGH-2026-05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韵达宝鸡快递科技园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1.1万元,招标人为宝鸡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韵达宝鸡快递科技园信息化建设项目1标段(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韵达宝鸡快递科技园信息化建设项目1标段(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韵达宝鸡快递科技园信息化建设项目1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8. 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9.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14时0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