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万方乐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冷藏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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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万方乐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冷藏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50000.00元,招标人为新疆万方乐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冷藏车采购,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万方乐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冷藏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万方乐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冷藏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财务报表(2026年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3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0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满足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17时0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