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辖属衡水分行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辖属衡水分行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4300000-CG-ZH-2026-00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衡水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辖属衡水分行食堂餐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餐饮服务(厨师1名,面点师1名,服务员1名)。服务期限:2年。质量标准:合格。最高限价:296000元(含税)。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辖属衡水分行食堂餐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辖属衡水分行食堂餐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通用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若2025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有特殊情况,如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审计或其他原因等,就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有效的《银行流水》或《近期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等能证明财务稳定性的佐证材料。
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8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8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8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餐饮服务管理资历且三年内(2023年8月1日至今)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 厨师需有有效的资格证书,具备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承诺厨师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投标人应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卫生保障、安全防范、应急处理、文明服务等制度。在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存储、加工及餐具的洗涤和消毒等方面,要有严格管理制度,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B级以上要求和标准,杜绝食物中毒和食物引起疾病事故的发生,并做好防火安全和防烫安全工作(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浦发银行相关规定。合同期内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分包他人经营,如发现转包或分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须于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持以下资料到石家庄市领取文件:
1. 营业执照;
2.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代表是代理人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