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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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EDX-2026-006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12000元,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保安服务许可证》;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具备完善的安保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具备承接政法机关、法院系统安保服务的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具备充足的人员储备和稳定的服务保障能力,可足额配备24名政审合格、持证上岗、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安保人员,能够严格执行每日排班制度,适配法院多区域、多岗位全天候值守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具备与本项目采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周转能力,能够保障安保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结算周期内不影响正常安保服务工作开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磋商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X项目XXX公司名称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磋商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