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洛龙区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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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河南
时间:2026-09-04
内容:
一、招标条件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受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郜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现就洛龙区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龙区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代理机构项目编号:HNZZ-2026-031。
2. 项目位置: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希望路与堤下路交叉口东南角。
3. 项目概况: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面积约100000平方米。物业服务范围涵盖住宅、公共区域、配套设施设备及绿化道路等全域范围,主要负责公共设施运维、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秩序安保、停车管理、便民服务及各类应急保障等物业服务工作,全力保障安置社区居住环境整洁有序、设施正常运行。项目配套商业及停车位暂未交付,待正式交付后,相关物业服务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 服务内容: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特约服务。
5. 招标控制价:1.1元/月/平方米。
6. 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后,经甲方对物业服务考核评定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具体续签事宜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7. 本次招标物业服务类型为:混合。
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等,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内容。
2.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
3.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