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甜瓜采购销售配套设施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6532002X2L000003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
一、招标条件
本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甜瓜采购销售配套设施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17.75万元,招标人为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包一:采购冷链车3辆、冷藏车1辆、液压叉车6辆、车载温湿度记录仪6套。
包二:采购腐熟有机肥4700吨、矿源黄腐酸钾250吨、微生物改良剂159吨。
包三:采购备用发电机1台、轨道运输机4条、装卸坡道3个、皮带输送机2个、货架1套、瓜果烘干房1套、临时保鲜棚3个、除湿机4台、清洗流水线1条、分级筛选机1台、重量分选机1个、自动贴标机1台、食品级PP塑料筐400个、糖度计2台、二维扫描枪12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甜瓜采购销售配套设施基地建设项目(包一);
(002)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甜瓜采购销售配套设施基地建设项目(包二);
(003)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甜瓜采购销售配套设施基地建设项目(包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甜瓜采购销售配套设施基地建设项目(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2026年6月-8月)社保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税务机关出具(2026年6月-8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5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冷藏车及冷链车须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具备有效的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确保车辆可正常注册上牌;
(2)液压叉车其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对应型号型式试验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复印件);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文件(项目专项授权或经销授权,加盖原厂公章),附生产厂家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对应型号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002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甜瓜采购销售配套设施基地建设项目(包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2026年6月-8月)社保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税务机关出具(2026年6月-8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5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巴楚县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甜瓜采购销售配套设施基地建设项目(包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2026年6月-8月)社保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税务机关出具(2026年6月-8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5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
1.领取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新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