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保山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SX-2026ZB-03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保山隆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标志性构筑物(纪念碑/纪念墙等)用地约100平方米;(2)纪念活动广场与配套绿化用地不低于371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保山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待建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关承诺。
3.4 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报告附注)或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情况,没有被政府或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须提供信誉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委托的除外);(3)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已与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保山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保山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
2.2 招标编号:YNSX-2026ZB-033
2.3 建设规模:(1)标志性构筑物(纪念碑/纪念墙等)用地约100平方米;(2)纪念活动广场与配套绿化用地不低于371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保山市隆阳区发包人指定的施工范围涉及到的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人工配合、砌筑、混凝土浇筑养护、模板安拆、钢筋制作安装、金属构件安装及刷漆、楼地面块料铺贴、路缘石安砌、墙柱抹灰、石材墙面铺贴、苗木栽植养护、成品纪念碑等),含机具,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待建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关承诺。
3.4 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报告附注)或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情况,没有被政府或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须提供信誉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4日15时0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