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溴化锂直燃机组电替代工程施工部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溴化锂直燃机组电替代工程施工部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CP-2026-G-6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溴化锂直燃机组电替代工程施工部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5万元,招标人为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溴化锂直燃机组电替代工程施工部分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溴化锂直燃机组电替代工程施工部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溴化锂直燃机组电替代工程施工部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 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本工程应配备人员:
① 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② 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职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9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时0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