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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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JY2026090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81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只执行本国产品优惠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依据:会议纪要
项目编号:ZCJY20260902
项目名称: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肆拾伍万捌仟壹佰元整(¥458100.00)
最高限价(如有):肆拾伍万捌仟壹佰元整(¥458100.00)
采购需求: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只执行本国产品优惠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3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