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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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2026-CWFW-02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服务范围: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服务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医院。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磋商文件的规定。
5.文件获取方法: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邮件主题为:ZY2026-CWFW-028的报名信息,正文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我公司将回传供应商登记表,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