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本溪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NXS2608-FWO03(2)-WZSYGS711-B11042486487523-2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本溪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辽宁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食堂所采购食材包括蔬菜、肉、蛋、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水果、饮料、调味料等配送服务(不含米、面、油)。
2.2 招标范围:食堂所采购食材包括蔬菜、肉、蛋、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水果、饮料、调味料等配送服务(不含米、面、油)。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地点:
机关食堂:本溪市解放北路57号;
市区加油站:所属各加油站;
本溪县管理团队:所属各加油站;
桓仁县管理团队:所属各加油站;
牛心台油库食堂:明山区牛心台镇老官街牛心台油库。
2.5 服务期限:2026年9月19日至2027年9月18日。
2.6 项目估算金额:1200000.00元(含税)。
2.7 报价方式:报整体下浮率。原则上每半个月确定一次供货价格,投标人需每月15日前提交新的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价格按当日新隆嘉超市(政府农业农村局网上公开价格)对应的产品价格(若存在新隆嘉超市价格未列明的食品,则按送货当日比优特超市价格为基准)×(1-下浮率),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生效。
2.8 最高限价:下浮率5%,下浮率≤5%废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2.9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10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费用按月支付。次月15日前投标人按上月供应数据开具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招标人以银企直连方式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综合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3.4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不允许分包。
4. 其他补充内容
4.1 报价方式补充说明:报整体下浮率,原则上每半个月确定一次供货价格,投标人需每月15日前提交新的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价格按当日新隆嘉超市(政府农业农村局网上公开价格)对应的产品价格(若存在新隆嘉超市价格未列明的食品,则按送货当日比优特超市价格为基准)×(1-下浮率),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生效。
4.2 服务期限:2026年9月19日至2027年9月18日。
4.3 服务地点:
机关食堂:本溪市解放北路57号;
市区加油站:所属各加油站;
本溪县管理团队:所属各加油站;
桓仁县管理团队:所属各加油站;
牛心台油库食堂:明山区牛心台镇老官街牛心台油库。
4.4 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9月14日08: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